关于平阳县南雁镇笠湖村等1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类)(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选取中介服务的公告 |
公告号:202101322 |
|
根据《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平阳县南雁镇笠湖村等1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类)选取中介服务公告如下: |
一、业主单位: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
二、项目名称:平阳县南雁镇笠湖村等1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类) |
三、项目地址:*** |
*** |
五、中介服务内容:建设内容:(1)新建水泥阶梯修复444m(2)新建1.0m水泥路1276m(3)下田坎20座合计70m。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监理服务(无需押证) |
六、报名要求:工程监理资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各中介机构在业主的最高限价内公开竞价,最高限价为29000元,服务时限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
七、合同付款条款(方式):项目验收后结清所有款项。 |
八、报价方式: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采用二次平均限价方式,其中信用分占比0(不占比)(具体竞价规则请看竞价需知)。 |
九、中介机构通过温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https://zjzx2.wzae.gov.cn:8001/)“我要竞价”模块进行网上报价。 |
十、报价时间:2021年10月08日09时开始报价,2021年10月08日12时报价截止。 |
十一、平台咨询电话:0577-63728190; 平台投诉电话:*** |
*** |
九、实施公开选取时间和地点:在null组织公开选取。逾期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
十、平台咨询电话:0577-63728190 平台投诉电话:*** |
*** |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项,以业主单位解释为准。 |
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
2021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