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
截止日期: | 2021.10.15 |
招标代理: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受***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就其***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就其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1120-1号
二. 项目名称: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406657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0月15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价格:人民币300元,开标前递交,售后不退还。
7.2磋商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7.3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方式缴纳。
九、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9: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楼304室(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99号)。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十二、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楼304室(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99号)。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娟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联系电话:0578-2832189传真:***
地址:***
2.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汤敏联系电话***
地址:***
十五.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投标人从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