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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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4 |
招标业主: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德市 |
内 容: | 华能**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调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调查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关键词: | 核电 |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调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调查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NSC-21HDGC021886
2.2 招标项目名称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调查
2.3 招标项目概括华能霞浦核电压水堆工程位于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位于东冲半岛的东北部、福宁湾的西南岸。厂址坐落于霞浦县城东南方位约18km处,与宁德市的直线距离约59km,与福建宁德核电厂的直线距离约27km。
福建霞浦核电基地按7台核电机组规划,包括4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2台60万千瓦级快中子反应堆机组和1台60万千瓦级高温气冷堆机组。华能霞浦核电项目规划建设4台华龙一号机组和1台60万千瓦高温气冷堆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2.4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
2.6 服务期限1) 合同签订+10日,完成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编制并完成两纲评审;
2) 合同签订+2.5个月,完成野外工作并通过外业验收;
3) 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报告并完成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会后5日内,提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的最终成果报告。
2.7 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5年内,具有与天然建筑材料调查类似的项目业绩。
(7)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天然建筑材料调查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3时00分—2021年10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六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