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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盐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工程-西塘、大宁、永宁等村农田退水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9
截止日期:2021.10.09
招标代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年**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工程- 西塘、**、**等村农田退水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jkfq****--***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工程-西塘、**、**等村农田退水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海盐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工程-

西塘、大宁、永宁等村农田退水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jkfq2021--03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海盐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工程-西塘、大宁、永宁等村农田退水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2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西塘社区、大宁村、永宁村、永宁社区、刘庄等村。

2.2建设规模:西塘社区涉及农田整治面积319.37亩,新建灌排渠道3648米。大宁村涉及农田整治面积117.77亩,新建灌排渠道562米。永宁社区涉及农田整治面积15.99亩,新建灌排渠道53米。刘庄村涉及农田整治面积178.2亩,新建灌排渠道2572米(包括生态排渠270米)。海塘村涉及农田整治面积144.46亩,新建灌排渠道1602米。

2.3招标范围:2020年海盐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工程-西塘、大宁、永宁等村农田退水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土地复垦基本要求)。

2.5概算金额:378.17万元。

2.6标段划分: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 29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 9日14时00分,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保证金:6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 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四楼408办公室(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北路1816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经济开发区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邮    编:314304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汤国伟                             联 系 人:曹月                         

电    话:0573-86800891                     电    话:0573-86038867                   

传    真:         /                         传    真:0573-86116950                  

 

2021年 9 月29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

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4

“三类人员”要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

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的“三类人员”C 类证书。拟派的 B

类人员不能与 C 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

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 且在有效期内)

***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6

社会保险缴纳证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

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提

供复印件)

7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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