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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保护系统振动光纤探测器激光头国产化研究(科研项目)征集供应商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9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宁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9
截止日期:2021.10.08
地 区:宁德市
内 容:实物保护系统振动光纤探测器激光头国产化研究(科研项目)征集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实物保护系统振动光纤探测器激光头国产化研究(科研项目) 项目性质: 服务 项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时间)。 投标人范围: 国内 二、采购负责人信息 采购负责人:杨
 
招标公告正文

实物保护系统振动光纤探测器激光头国产化研究(科研项目)征集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实物保护系统振动光纤探测器激光头国产化研究(科研项目)

     项目性质: 服务

     项目时间:2021年1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

     投标人范围: 国内

二、采购负责人***

     采购负责人***

     电子邮件***

     固定电话:***

三、其他

“实物保护系统振动光纤探测器激光头国产化研究(科研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报价,征集范围为: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核能运营板块合格供应商(非该板块合格供应商请勿扰),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7:00,完整版采购技术规范书和报名表请来电(座机:0593-5656342,手机:18859365228)或来邮(邮箱:yangkaihui@cgnpc.com.cn)索取。

1. 工作范围
1.1 工作区域:非控制区
1.2 技术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通过研究振动光纤探测器发射器的技术原理,针对激光头激光的衰减、相位、波长、极化、模场分布和传播时间等技术指标开展数据分析和原理解析,并最终形成一项可实现现有振动光纤探测器激光头的国产化替代研发技术方案,并研制样品现场测试,形成测试报告,并在产品研发成功后协助甲方完成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
2. 技术条件
目前市面上成熟稳定振动光纤探测器产品属国外居多,宁德核电使用的品牌为美国迈高。现因进口产品采购受限,备件成本不断增高,设备备件国产化需求日益增加,自主研发是解决目前困难的有效途径。国产化的实现可摆脱对进口产品的依赖,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协作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配合研发符合本技术规范的振动光纤探测系统激光头,包括提供如下服务:
? 研究并提供现有激光头的数据分析及原理解析报告;
? 提供样品设计报告与6个样品,以供现场测试应用;
? 现场安装调试并形成测试报告;
? 提供包括2年样品质保以及无偿维修服务(质保及维保服务范围包括此次研发的所有模块及配件),供应商需具备国内企业类似产品的资质。
? 提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
现有激光头主要参数及样式:
? 产品品牌型号:迈高C6KT2800;
? 设备组成及工作方式:振动光纤探测器由处理器与子卡组成,激光头位于探测器子卡上,通过探测光缆将发射的信号传输至子卡上的接收模块,光缆延伸布防在周界围栏上。当人员攀爬、剪切围栏或破坏探测光缆时,接收到的信号水平低于标准(可能因素为信号丢失、衰减或光源故障),就会触发一次报警。
? 可通过探测器子卡调整激光头的发射功率;
? 激光头适用标准ST型光学连接器。

板卡实物图

激光头实物图
3. 技术要求
3.1 评估要求
? 乙方需研究和评估现有激光发射器激光的衰减、相位、波长、极化、模场分布和传播时间;
? 乙方研发的产品需支持现有振动光纤板卡插槽;
? 乙方研发的产品需与现场使用的振动光纤探测系统兼容适用,可被接收器识别接收,实现正常探测、报警功能;
? 乙方研发的产品应可与现有实物保护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 乙方研发的产品需适应宁德核电现场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暴雨、雷暴,工作温度范围为-40℃-70℃;
3.2 后续维护及技术支持要求
? 乙方对本次开发的项目提供2年7*24小时保修和支持服务;
? 解决项目成果的任何缺陷和错误;
? 根据甲方业务或管理需求的变化,对项目成果进行修订;
? 乙方提供24小时免费支持热线,解决本项目范围内系统及其运行期间可能引起的故障,并在甲方需要时候提供非故障技术支持服务;
? 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限内到现场提供故障排除或非故障技术支持服务;
? 乙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本项目协调及维修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在人员或联系方式***
? 乙方提供影响业务开展的故障应急处置方案;
? 乙方应按照宁德核电的管理程序及规程进行操作,各项工作需与甲方进行沟通后方可进行操作;
? 乙方自行解决交通问题,出入场区按照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相关条例执行。
4. 责任范围及接口
4.1 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 甲方提供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保证采购信息的准确、完善和可靠;
? 甲方将需求变更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
4.2 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 乙方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乙方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
?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清单供货,并将产品的相关文件提供给甲方;
? 乙方做好采购过程相关文件的记录和保存,供甲方抽查;
? 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和运输,对于在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对产品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 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开展工作,非特殊原因不得延误甲方的工作计划;
? 乙方在进厂开展售后服务工作时,应服从甲方的安排,提前取得相应授权后方可进行工作;
?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额外行动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保密、信息安全的要求;
? 乙方应提供质量控制方面文件,以证明质量控制措施的完善;
? 乙方根据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提出的进度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
? 乙方负责提供现场工作人员符合工作标准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的有关规定;
? 乙方涉及到现场设备改造,按照宁德公司工程改造流程进行实施、验收、准备相关文件。
5. 文件
乙方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文件。
? 乙方需提供所有产品的合格证;
? 乙方需提供所有产品装箱清单;
? 乙方提供使用说明,其内容至少包括:
1) 产品使用手册及使用限制说明;
2) 储存和维护说明;
3) 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的厂名和地址;
4) 符合的标准号和年代。
6. 进度及协调
? 乙方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供设计方案;
? 乙方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设备到厂;
? 乙方签订合同后150天内完成安装、测试、调试,并实现正常使用功能;
? 如甲方提出延长交货日期,应根据甲方要求,另行安排交货日期。
? 乙方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
7. 工作时间及方式
?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科研工作。
? 在执行中遇到非预期的异常时,乙方工作人员要在1周内向甲方说明情况。
?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节点,乙方需提前2周以上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8. 人员资格与培训
? 乙方必须对甲方进行现场培训(培训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包括如何正确操作、保养维护设备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9. 生产资源和后勤保障
NA
10. 检查与试验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到甲方场区进行试用,各项功能均满足甲方技术规范要求后方能进行产品验收,办理支付工作。
11.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质保级别;



C3类物项/场外服务的质量保证规范
- 质量管理
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满足ISO9001:2015标准的要求。
供方及其分包商可按其传统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质量管理,但必须保证其物项/场外服务质量全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 不符合项控制
供方及其分包商应采取措施,防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物项被误装/误用。
- 质量文件及提交要求
供方及其分包商必须向需方提交物项使用说明书和/或物项/场外服务合格证书。如果合同要求时,还应提供最终性能试验或检测报告。
12. 安全管理
? 乙方应遵守《核安全法》法规要求,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确保满足核安全相关要求,是甲方核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和延续,各服务供应商应和甲方一起做好核安全管理提升工作。
? 乙方人员违章的处罚规定;(详见附件1《职业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管理程序)
? 对乙方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职业医疗、核应急以及工业安全等的要求、规定;
注:如下为辐射防护、职业医疗、核应急以及工业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通用条款,各专业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可做适应性增减内容,另以下涉及的程序内容将以最新升版程序为准。
? 辐射防护
-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65号)、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 号),同时供应商还应遵守业主方根据以上法规及核电厂特点而制定的辐射防护安全管理相关程序的规定。
-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十九条之规定,在宁德核电站辐射控制区内工作时间一个月及以上且人数超过20人的供应商,需指定辐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辐射安全管理协调人),授予其相应的管理职权,并与业主方建立合同期内的辐射安全协调机制。
- 供应商若需自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必须遵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 号)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供应商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及副本和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的复印件需要交由业主方安全防护部备案,在入厂时提交《放射源进出厂许可证》(见业主方管理程序规定N-MC/HPS/5100《放射源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入场后应必须遵守业主方N-MC/HPS/5100《放射源管理》N-TS/HPS/401《放射源管理细则》和N-TS/HPS/412《放射源事故应急预案》程序的管理规定。
-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65号)第八章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需在宁德核电站场区范围内工作一周以上的供应商人员,辐射防护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应等同业主方员工的要求,培训工作由供应商自主开展,并配合业主方对其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监察。入厂前,供应商将培训记录的复印件交业主方安全防护部备案,业主方根据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给予相应辐射防护授权。
-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承包商从事计量检定和探伤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计量检定员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证》,并在开展工作前将证书的复印件交由业主方安全防护部备案。
- 供应商必须遵守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第6.1.1条之规定,供应商辐射工作人员,其剂量监测、管理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入厂前,供应商需将个人历史剂量记录和个人未从事放射性工作公司证明交业主方安全防护部备案。
- 供应商必须遵守业主方N-MC/HPS/0500《辐射防护政策》3.1.1之规定。在进行辐射工作时保证自身的辐射安全,同时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影响他人的安全。发现不安全的行为和现象,按照业主方安全管理程序N-MC/HPS/4020《安全及环保异常事件的报告、调查及统计》、N-IP/DEF/1010《异常和事件报告流程》和N-IP/DEF/103《承包商经验反馈管理》的规定处理。
? 职业医疗
- 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对其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供应商应告知其员工,进入控制区的工作性质以及职业危害风险和预防措施,每位供应商员工进入宁德核电控制区必须得到本供应商负责人***
- 供应商必须依照GBZ98-200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组织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到具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价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及工作适任性评价,并取得评价文件提交安全防护部。业主方根据以上文件,出具进入宁德核电辐射控制区的工作适任性评价证书。
- 供应商自行负责保存职业健康检查原始记录,安全防护部职业医疗将抽查供应商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 核应急
-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24 号)、《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HAD002/01)的相关规定,并遵守业主方根据以上法规及核电厂特点而制定的核应急准备管理程序和《驻宁德核电站供应商应急准备工作管理指南》(N-TS/EMP/002)的规定;业主方统一负责管理及协调宁德核电站的核应急准备工作。
- 供应商须告知本单位员工进入宁德核电站工作所具有的核事故后果风险;
- 业主方为供应商全体员工提供碘片作为核应急个人防护用途;
- 根据业主方程序N-TS/EMP/002《驻宁德核电站供应商应急准备工作管理指南》的规定,在宁德核电站场区范围内工作时间一个月及以上且人数超过20人的供应商,须指定一名负责人***
? 工业安全管理:
?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 《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劳动法》(主要涉及的条款包括:1)劳动合同条款中应具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条款;2)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包括加班时间的控制;3)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按月支付的要求。)
- 《消防法》
- 《职业病防治法》
- 《环境保护法》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工伤保险条例》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 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 年版
? 乙方必须遵守电站安全管理规范、程序、规定等,接受电站安全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 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程序体系,在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安全防护部提供安全程序清单。
- 乙方的安全程序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要求、乙方在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程序和规程时,其内容、要求或标准应涵盖和不得低于安全防护部“安全程序和工作规程”。
- 对于安全防护部的“安全质保程序和安全工作规程”没有包括的内容,乙方有责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安全防护部,提出建议。
- 乙方在制定作业安全程序或方案时,首先应检查设计单位和制造单位提出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确认这些要求和事项与安全防护部的“安全程序和工作规程”不矛盾、不抵触;有矛盾,则应具体分析,确定安全工作方案,并通知安全防护部;如抵触,则必须执行要求高的标准。
- 参照执行安全防护部的程序和规程时,不影响或减轻乙方履行合同安全条款所规定的责任。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 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 不发生消防事件及以上。
- 不发生治安保卫责任事件。
- 每次大修具体指标见当次大修指标分解
-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安全控制指标体系,承接接口部门的安全控制指标,对以下事故、事件进行控制:
- 重伤事故(损失工时等于105天及以上或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 轻伤事故(损失工时1天及以上,未构成重伤的事故,或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条款。)
- 医学处置事件(已造成人员伤害,但经过医疗处理,受伤人能在少于1天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工作的事件。)
- 未遂事故(如损失工时1天以下的工伤、很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等)
- 隐患(不安全条件或安全方面的不符合)
- 违章和不良习惯(不安全行为)
- 管理缺陷(安全培训、资格授权、制度建设、组织落实等)
? 乙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 乙方的法人或签署合同的公司的总经理对合同安全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 乙方项目经理对合同活动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
- 乙方承诺服从甲方公司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 乙方保证本单位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资源的自行投入;
- 保证合同规定的安全投入用于安全生产,专款专用;
-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过程管理的程序和安全工作规程;
-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组织和安全责任考核机制;
- 建立本单位的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
- 保证分包商的资格符合甲方的要求,对分包商的安全实施统一管理,对分包商的安全向安全防护部负责;
- 保证租赁物项的安全性能、环保性能符合甲方的要求,对其实施统一的安全管理,并向安全防护部负责;
- 代表本单位参加安全会议,积极参与工程的安全管理。
? 乙方应承诺:为确保本项目的安全,将建立有针对性的、可量化考核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责任制应明确规定(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的安全责任:
- 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或分管安全的项目经理及其责任;
- 安全专职机构的主管和专职人员及其责任;
- 施工作业条件材料(如脚手架、安全围栏等)的采购和保管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施工能源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及其责任;
- 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过程控制的安全责任;
- 人力资源、培训授权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
- 合同、计划、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
- 施工计划、物项移交、项目协调工作的安全责任;
- 其他诸如保卫、卫生防疫、消防、危险化学品等归口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
- 项目组织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 诸如起重、搬运、脚手架搭制、容器内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现场安全指挥或专职安全协调员/安全员的责任;
- 租赁物项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 应急救援组织的管理责任;
- 其他岗位的安全责任;
? 乙方必须建立安全责任的问责和考核制度,包括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业绩考核,这些制度应该有具体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和标准。甲方将定期抽查。
? 安全协议与接口协调
- 乙方应指定专人与甲方的安全管理部门接口参与协调和管理。安全协调的内容包括工业安全、消防、交通安全、治安保卫等各方面。
- 乙方的协调人应具备协调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权利。甲方有权对协调人的能力和权力做出评价,对于不能胜任的协调人,安全防护部有权要求乙方换人。
- 乙方的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即现场安全(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设备、
- 材料保卫、安全监督和管理)、现场清洁(日常清洁和维护,包括所需的人员、材料和设备)、与现场其它乙方的协调和管理。
? 安全监督组织与网络
- 乙方的安全监督部门应有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人员(按照不少于其单位在宁德项目总人数8‰配备)。
- 乙方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必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安全主任”或相同及以上等级的证书,一般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安全主任”的证书;且乙方日常现场人员超过300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必须配置至少2人;人员不足300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必须配置至少1人,并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的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防护部的协调和指导;
- 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监督网络,
- 乙方应任命兼职安全员,赋予兼职安全员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有对兼职安全员的定期考核,建议设立兼职安全员的专项奖励基金,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乙方将兼职安全员的情况报甲方安全防护部备案。
- 乙方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我评估,开展经验反馈活动和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传达甲方的安全要求和信息、对本单位的风险和安全指标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安全工作重点,并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
- 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公司专业部门和安全部门的监督与安全评价。
? 乙方须保证作业人员,包括临时劳务人员、分包商的作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满足要求:
- 各班组新人(指未曾在大亚湾、岭澳一期、岭澳二期、宁德核电参加维修活动的人员)比例不大于40%;
- 甲方有权对乙方(包括分包商的施工人员)员工的基本素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满足要求的人员有权进行清理,对乙方则予以经济考核。
? 安全培训与授权
- 乙方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电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等),安全防护部有权对其进行抽查考核。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安全防护部提供特殊工种人员的清单、统计资料和证书复印件,在甲方安全防护部备案。
- 乙方在甲方安全防护部备案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修队长、班组长、消防负责人、保卫负责人、环境和卫生防疫负责人、化学危险品负责人、兼职安全员、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急救援负责人***
- 乙方应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机制,有培训教材和培训滚动计划,并报安全防护部审批,乙方应组织考试、建立培训考核记录,甲方有权查看这些记录。乙方培训及考核前要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进行监督、监考、检查,必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其他专项安全培训和考核,乙方应予组织、配合。
? 入场控制
- 甲方公司依据合同安全条款的要求逐项对乙方安全准备的情况进行检查。不满足开工安全条件的,乙方分包队伍不得入场,由此产生的工期和成本的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
- 入场前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建设、安全投入、危害识别和风险分析、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安全工器具和材料、安全培训教材和教员、专职安全人员的到岗情况、培训的有性、人员控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等内容。
- 人员人场计划及时间至少提前1个月提供。
? 安全投入
- 乙方应按照法规要求对项目的安全投入做出合理、及时、足量的安排,保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建立、维护、改善作业安全环境条件和作业安全条件,满足国家、集团和公司对安全投入的规定和要求;
- 乙方的安全投入项目清单如有遗漏,导致合同规定的安全投入专项资金不能满足‘安全投入项目’资金需求时,乙方应从其他渠道安排资金,保证‘安全投入项目’不折不扣的实施。
- 甲方有权对安全投入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 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总价之外设立安全奖金,用于奖励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奖励降低风险、避免事故发生和减灾、抢险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 如果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投入无法满足作业安全需要,甲方公司有权利直接组织实施相应的安全投入,费用直接从乙方的安全措施费中扣除,如果乙方剩余的安全措施费不够支付,不足部分从合同支付款中扣除。
? 安全业绩考核及奖惩
- 甲方公司根据大修考核期对乙方进行一次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乙方安全管理绩效。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安全评估制度,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有记录。
- 处罚:对于阶段和整个项目过程当中违规行为或情况将给予处罚。
- 对不满足该文件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视情况扣除违约金,直至违约金扣完为止。
- 对项目安全管理绩效不合格的,安全防护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
- 对于经常违章,甲方公司认为不适合在作业现场继续工作的人,安全防护部公司有权取消其入场资格。
- 奖励:对于阶段和整个项目过程当中取得良好安全业绩的单位将给予物资和精神鼓励。
- 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对各级组织的安全管理业绩和个人的安全业绩进行考核,并给予奖惩。
- 对乙方出现的违反甲方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或国家或电力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甲方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 乙方应按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安全生产状态,项目完工时应向甲方公司递交项目安全总结报告。
? 分包商及劳务工安全管理
- 乙方应对分包商及劳务工实行直接的安全管理,乙方以任何用工形式使用的长期劳务工和短期/临时劳务工,都属于乙方员工。乙方对分包商及劳务工安全管理负有全部责任。禁止在安全方面“分而不管”、“用而不管”,“以包带管”,“以罚代管”;对乙方任何形式用工而产生的安全隐患、事件、事故,甲方公司按合同要求追究乙方的责任。
- 乙方必须指定组织机构及其成员直接对任何用工形式的分包商实施作业管理和安全管理,通过实施有效管理,确保以下各方面。
? 作业风险管理与事故预防
- 乙方应对合同内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危害识别和风险分析,应向安全防护部公司提供“活动危害识别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
- 危险化学品清单:品种和数量(估计)。
- 高风险作业和工种清单:作业名称、这些作业工种的类别和数量、主要事故风险。
- 施工能源和机械的种类、数量和主要事故风险。
- 施工作业条件的类型和主要事故风险。
- 主要工艺过程(或施工活动)的类别及其相关的事故风险。
- 主要火灾危险(可燃物、点火源)。
- 乙方应建立日常作业活动的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交底制度。该制度应明确规定风险分析的方法、责任和交底的内容、时间及记录。
? 劳动保护
- 乙方应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保证现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基本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公司不提供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连体服),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合适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户外道路上作业的员工应穿反光背心。
- 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必须配备与之相应的专用劳动保护。
- 乙方需甲方公司提供的特种安全防护,需提前 6 个月提供清单以备安全甲方采购、准备。
- 甲方公司有权检查乙方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相应标准;不符合的,作为没有使用防护用品处理。乙方入场前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用标准交甲方公司的安全部门认可。
- 乙方及分包商使用的安全帽应与甲方公司所使用的颜色有所区分,工作服配色有所区分。
? 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
- 乙方应参照甲方的标准,建立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准则;对于未遂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件和事故,应建立事故快速报告制度,即在事件、事故发生后,立即口头报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
- 执行甲方规定的“24小时事件报告制度”,即在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以内,发出书面安全事件通告;在事发30分钟内,以电话的方式通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
- 乙方应建立安全事故统计记录、未遂事故统计记录、违章统计记录,并根据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并就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 乙方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安全防护部公司有权参与调查。在事故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公司递交正式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 安全协调会制度
- 乙方安全负责人***
- 乙方定期组织安全协调会、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
? 风险预留金制度
- 甲方公司将引入“五星评估”的做法,定期对乙方进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安全防护部评估。
- 评估第一次不达标,扣留同期合同支付款的一定百分数(最多不超过6%)作为风险预留金。
- 评估第二次如达标,第一次风险预留金在同期支付时返还;若连续第二次仍然不达标,则再按同期合同支付款的一定的百分数(最多不超过4%)进行风险预留。
- 评估第三次达标,则返回第一次的风险预留金(第四次达标,则返回第二次的风险预留金),若连续三次未达标,则第一次的风险预留金不再返回。
- 若某个项目连续三次无法达到三星或以上标准,甲方公司有权更换项目负责人***
13.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按公司《物资采购和现场服务环境管理》执行。
14. 包装和运输
? 物资到达甲方仓库后,物品的功能、外观需确保完好无损;
? 在宁德核电厂内道路运输需遵守宁德核电相关管理规定,运输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5. 验收与再鉴定
? 提供现有激光头的数据分析及原理解析报告;
? 提供样品设计报告与6个样品,以供现场测试应用;
? 现场安装调试并形成测试报告;
? 提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

? 按合同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进行现场操作、运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 样品需达到现有激光头90%以上性能,设备安装后的振动光纤探测器各项运行指标也应达到现有设备的90%以上。
16. 性能保证
? 供应商必须按照客户的要求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振动光纤探测系统激光头质保2年,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17.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8. 考核激励管理
NA。
19. 文档要求
乙方应按档案管理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向甲方移交应归档文件,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 最小数量 备注
激光头的数据分析及原理解析报告 1 R+1E R-纸质原件
样品现场安装测试报告 1 R+1E E-电子文件
产品说明书 1 R+1E X-射线底片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E
? 竣工验收前,乙方需完成全部文档移交。
? 提交文件的质量要求:
① 所有文件必须是经授权人签字认可的原件;
② 提交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应完备;
③ 纸质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④ 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内容及载体的完整性、有效性;
⑤ 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作为文件载体。
? 归档及组卷要求:
① 乙方提交归档文件的整理、组卷、编目和移交按宁德核电文档管理要求执行,双方有争议的事项按国家、行业档案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执行。
② 组卷移交:乙方应归档文件按宁德核电《档案分类编码规则》程序中的档案分类规则进行档案分类,按宁德核电档案管理的程序以及相关档案整理细则的要求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组卷、编目后移交宁德核电;
③ 文件移交:乙方经与接口部门协商,经接口部门同意由接口部门负责整理、组卷、编目的,可按文件方式移交。
? 文件编制要求:
① 除了在相关合同中有特别限定的以外,供应商提供的已有文件的更新版采用该文件原有语种;
② 提供的文件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
③ 国内供应商必须执行国家或国际标准, 国外供应商必须执行国际标准或其所在国家的标准。采用的标准必须在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上列出。如果需要,在项目负责人***
④ 技术文件须具备与程序N-WD/DOC/1141 《技术支持文件编码规则》要求一致的代码;供应商必须清楚地说明所提供文件的适用条件, 使用期限和保存环境;
⑤ 供应商必须根据宁德核电现有文件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并且确保提供完全符合现场实际的最终版本文件;
⑥ 供应商应使用计算机编制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Excel或PDF格式,图形文件采用光栅(TIF)或矢量(DWG)格式;在图纸、简图和流程图等上使用的符号必须使用符号表说明,并要求与国内或国际标准一致;
⑦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必须使用国际单位制;
⑧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可编缉版本的文件由业务部门明确。
20. 知识产权
? 专利权归属与保护:
① 本项目产生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或第三方如需使用本项目专利就征得甲方同意;
21. 参考文件
? 无
22. 其它
? 无
23. 附件
? 无

     特此公示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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