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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乾村、恩余村、伏固村、黄桥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9
截止日期:2021.10.15
招标代理: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典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由以扬广发改许可[****]***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乾村、恩余村、伏固村、黄桥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典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由以扬广发改许可[2020]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乾村、恩余村、伏固村、黄桥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李典境内
    2.1.2 工程规模:小乾村、恩余村、伏固村、黄桥村生活污水处理管道和设施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1386.58 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8日,竣工日期:2022年01月26日
    2.1.5 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土方、污水管网及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19年09月2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年09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1年06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4.3 招标文件售价255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15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市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备注: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2021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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