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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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0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梅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一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梅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一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梅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0]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梅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梅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 |||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梅村工业园内,本次改造共有三条城市支路,路线总长约5km,其中锡泰路(高浪路~新华路)改造工程,路线全长 1.689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 20km/h,道路标准横断面:1.5m 人行道+8m 行车道+1.5m 人行道=11m。沿线新建雨水管1根(管径 d500~d1650)、污水管1根(管径 DN400)。锡鸿路(高浪路~新华路)改造工程,路线全长 1.618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 20km/h,道路标准横断面:锡鸿路(新锡路~张公路):1.5m 人行道+10m 行车道+1.5m 人行道=13m;锡鸿路(张公路~新华路):1.5m 人行道+2.5m 非机动车道+3.75m 机动车道+3.75m 机动车道+2.5m 非机动车道+2.5m 停车位+1.5m 人行道=18m。沿线新建雨水管1根(管径 d500~d1500)、污水管1根(管径 DN400)。张公路(金城东路~锡群路)大修工程,路线全长 1.721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 30km/h,道路标准横断面:15m 行车道。沿线新建雨水管1根(管径 d500~d1500)、污水管1根(管径 DN400)。 | |||
2.1.3 合同估算价:1100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2年05月13日 | |||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锡泰路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锡鸿路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张公路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共17个单位工程。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
(1)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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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 自2019/09/2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09/2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1/06/2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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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5.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6.1 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7:00 至2021年10月11日 17:00 ;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0日 9:30 |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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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梅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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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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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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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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