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CC-2117AL277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南京路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A
标段B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A: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注册资本应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所投灯杆及加强型杆件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性授权。
3.3、投标人拟投货物如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遵照执行。
3.4、投标人须有交通杆或并杆供货业绩。
3.5、投标人所供货物应质量可靠,没有出现过被本项目招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的事件。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诚实守信,没有出现过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不履约、不诚信的行为。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供货质量问题的;
标段B: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注册资本应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所投灯杆及加强型杆件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性授权。
3.3、投标人拟投货物如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遵照执行。
3.4、投标人须有交通杆或并杆供货业绩。
3.5、投标人所供货物应质量可靠,没有出现过被本项目招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的事件。
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诚实守信,没有出现过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不履约、不诚信的行为。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供货质量问题的;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29 14:00到2021-10-14 17:30
获取方式: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0-21 14:00:00
递交方式: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6会议室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0-21 14:0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6会议室
七、其他
道路照明用灯杆及加强型杆件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具体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南京路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5栋20楼2007室
电 子 邮 件***
: 1041503182@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5室
电 子 邮 件***
: 8272251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