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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鄞江镇团体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及村集体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保险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9
截止日期:2021.10.12
招标代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宁波市
关键词: 保险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曙区鄞江镇团体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及村集体财产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J-QT(2021)-006

2、项目名称:海曙区鄞江镇团体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及村集体财产保险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

序号

招标内容

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

保险费率

1

从事海曙区鄞江镇村级团体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及村集体财产保险(保费5万元及以上)服务项目工作(保费低于5万元的保险服务项目,各行政村可根据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参照进行)。

保险服务

1年,具体以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团体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费率及村集体财产保险费率的报价上限均为2.00‰,超过此上限作废标处理。(费率报价单位为‰,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意外险资格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在宁波设立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0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0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1年10月11日(含)16时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收件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RMB2000元)。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江支行;

银行账号:81220101302108686;

(2) 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银行支付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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