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溪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南京乐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
3、联 系 人***
4、联系电话***
二、招标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凤溪苑
2、物业地址:***
3、物业用地总面积:19127.19m2
4、物业总建筑面积:58664.28m2
5、物业类型及分类面积:
高层住宅约42989.36m2;商业约165.35m2;物业管理用房约313.25m2;配电房约310.91m2;消防/监控室约37.31m2;养老活动用房约124.67m2;门卫约15.17m2;快件服务用房约36.1m2;地下普通机动车停车场(库)约12963.74m2;地下普通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约1389.96m2;地下配电房约123.59m2;地下增压站(泵房)约194.87m2。
6、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凤溪西路;南至文正路;西至知行路;北至格致路。
7、项目预计交付进度
招标项目按以下(1)种方式交付。
(1)整体交付
开工时间:2020年6月22日;竣工时间:2022年12月31日;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
(2)分期交付
a、首期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交付时间:/年/月/日;交付物业建筑面积为/m2;
b、二期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交付时间:/年/月/日;交付物业建筑面积为/m2。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招标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按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
1、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合同期限内,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委托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委托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合同自动终止。
四、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
(1)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1日
(2)发布网站:“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3)网站地址:***
2、接受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9:30~2021年10月11日17:00止。
(2)投标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秦虹南路150号-10。
(3)投标报名网站: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请投标申请人于报名材料递交当天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网站报名)
3、实施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10月12日9:30~2021年10月12日17:00止。
(2)资格预审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秦虹南路150号-10。
4、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及招标文件
(1)发放时间:2021年10月13日9:30~2021年10月14日17:00止。
(2)发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秦虹南路150号-10。
5、组织项目现场踏勘答疑
(1)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
(2)答疑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30。
(3)答疑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秦虹南路150号-10。
6、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1)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日14:30。
(2)递交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577号江宁城建集团4楼招标人会议室。
五、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或者物业服务的企业;
2、管理业绩条件:有全托管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
3、拟派项目负责人***
4、投标申请人应当是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物业服务企业;
5、首次在本市申请投标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报名前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结外地在宁企业初始入网手续。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物业管理投标报名表(http://fcj.nanjing.gov.cn网站下载);
2、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
5、提供企业类似业绩委托合同复印件;
6、在管的主要项目获得并保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提供以下资料:
(1)示范、优秀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表彰的正式文件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7、外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在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备案)申请投标的,应当出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当年开启的诚信证明。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二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可能被拒绝。
七、投标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选择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投标人。
1、公开随机抽签决定方式
(1)招标人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采取公开随机抽签确定投标人,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
(2)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因故不参加投标抽签的,应在抽签前书面(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告知招标人,且不得对抽签结果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在参加抽签时准时携抽签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到达抽签现场,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抽签现场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2、公开择优选择方式
(1)招标人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业绩(在管项目获得且保持的国家示范+3分/个、省优或省级示范+2分/个、市优或市级示范+1分/个,1年内有效投诉-2分/个)综合计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选择投标人,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
(2)择优选择过程中,若最后可选的投标申请人出现分值相同且超出规定的投标人数量时,则这些相同分值的投标申请人通过公开随机抽签方式最终确定投标人。
八、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收取方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收取方式:现金。
九、备案部门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南京乐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