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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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制造”拓*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制造”拓*场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目标为宣传**制造,打造品牌,拓展*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 “台州制造”拓市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8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目标为宣传台州制造,打造品牌,拓展市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5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目标为宣传台州制造,打造品牌,拓展市场。台州日报社作为拥有报、网、端、微和户外媒体的官方媒体,能顺利完成项目。2.由于原来商场平台由台州日报社建设,本次需升级,若更换供应商将造成成本大幅度增加。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本项目符合此条款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台州日报社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29日 至 2021年10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台州市行政大楼三楼西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台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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