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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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保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切实做好公交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96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切实做好公交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运营,需进行安保服务采购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296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公共交通客运业务的国有独资企业,各公交场站管理任务繁重,如果管理不当,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本项目服务供应商要求为一家履职能力强的本地区大中型保安服务企业来承担,便于管理场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运营,同时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资格和公安机关“110”区域联网运行资格或技术防范三级以上资质,奉化地区能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比较欠缺。经调查和咨询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大中型安保服务企业,同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资质,且对本地区情况比较熟悉,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保障公共安全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结合以上原因,故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由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预算费用129.6万元,服务期限一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市奉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29日 至 2021年10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奉化区西环路以西、大成路以北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