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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连廊钢结构刷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9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 本招标项目****社会福利中心连廊钢结构刷漆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社会福利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现已 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报名。 二、
 
招标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连廊钢结构刷漆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现已 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连廊钢结构刷漆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社会福利中心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连廊钢结构刷漆工程,主要内容原有连廊钢结构除锈刷漆。
4、招标范围: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连廊钢结构刷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6、合同估算价:约16万元人民币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
(1)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2)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连建发【2019】1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
2、经办人(必须为项目经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6、报名费500元;(售出不退)
7、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见附件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于2021年0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东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如因材料不齐全造成不接受报名的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民政局官网 上发布。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日期:202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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