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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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0 |
招标代理: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第*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侨北部新区**号、**号污水干管增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人民政府文件以宁政文【****】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侨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侨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第1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侨北部新区18号、19号污水干管增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人民政府文件以宁政文【2021】 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侨北部新区18号、19号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东侨北部新区18号、19号污水干管增设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内容为东侨北部新区18号、19号污水干管增设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以招标人提供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2)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排水管道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属中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4996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规定执行。(2)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 08:03:00至2021年10月11日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0月20日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者②银行保函形式。或者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者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20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7705939527,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8859388270,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