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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紫东科创大走廊总体发展思路研究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9
截止日期:2021.10.20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项目概况 **紫东科创大走廊总体发展思路研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路***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 *.*项目名称:**紫东科创大走廊总体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京紫东科创大走廊总体发展思路研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19楼19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66021S13791

1.2项目名称:南京紫东科创大走廊总体发展思路研究

1.3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

1.5采购需求:(1)分析紫东科创大走廊的建设意义。从区域创新格局的竞合趋势、南京提升创新中心能级、回应国家发展战略的新需求出发,结合紫东科创大走廊的禀赋基础,重新审视科创大走廊建设的重要意义。

(2)分析紫东科创大走廊的创新基础与问题。基于创新型企业、新研机构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集聚分布情况和创新生态系统的形成情况,分析紫东科创大走廊的创新基础与特色,明确紫东地区发展的现实问题和核心制约因素。

(3)明确紫东科创大走廊的目标内涵与总体格局。基于大走廊的建设使命和现实条件,明确其区别于国内其他科创走廊的南京“特质”,提出紫东科创大走廊的发展定位,明确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向,细化紫东科创大走廊的总体空间格局和功能体系。

(4)明确紫东科创大走廊建设发展的重点路径。针对地区发展面临的主要现实问题,从区域合作、科技创新、产业支撑、生态优育、文化品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推进紫东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的重点路径。

本课题研究范围为以绕城公路以东、七乡河-青龙山以西、长江岸线以南、宁杭高速以北的地区为主体,可以根据创新网络的实际组织特点、需求进行拓展。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

1)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8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若因机构改革等政策性原因导致资质到期无法延续的,本次招标视同资质有效)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9月29日17时至2021年10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19楼1904室。

具体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纸质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开标大厅

4.3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

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网站发布公告。

6.2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6.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4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6.5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6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罗海明

联系电话***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箱:yaot@jcec.cn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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