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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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8 |
招标代理: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湘溪河道(**村)景观提升路灯工程 投标邀请书 泉宏莆招(****)***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溪河道(**村)景观提升路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湘溪河道(新县村)景观提升路灯工程
投标邀请书
泉宏莆招(2021)07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溪河道(新县村)景观提升路灯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福建省东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伟业建设有限公司;可靠建筑(福建)有限公司3家单位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
2)工程建设规模: 约34万元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等相关材料;
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1年9月29日起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投标邀请书,如需项目书面相关材料,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随机抽取)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整),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新县镇湘西西路62号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投标邀请书。
9.公告其他说明: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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