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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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四家*级医院PACS系统及影像会诊平台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四家*级医院PACS系统及影像会诊平台升级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四家*级医院PACS系 |
关键词: | 医院 平台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 淳安县四家县级医院PACS系统及影像会诊平台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60000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淳安县四家县级医院PACS系统及影像会诊平台升级项目针对四家县级医院全院PACS系统(放射、超声、内镜、病理)及影像会诊平台进行统一升级,完成等级医院及电子病历4级评审相关的PACS系统改造,配合影像会诊平台完成放射科云影像接口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8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淳安县四家县级医院PACS系统及影像会诊平台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针对四家县级医院全院PACS系统(放射、超声、内镜、病理)及影像会诊平台进行统一升级,完成等级医院及电子病历4级评审相关的PACS系统改造,配合影像会诊平台完成放射科云影像接口改造。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格林蓝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28日 至 2021年10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0571-64810126
地 址: 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1-64812501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