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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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8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泰路街道迎春路以北区域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京泰路街道迎春路以北区域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人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路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2210628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泰路街道迎春路以北区域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已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京泰路街道迎春路以北区域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1]9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京泰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永吉路(迎春路-海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起永吉路,东至向阳路 2.2 建设规模:约8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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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60%;竣工结算审核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2)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于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如查实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他 ①√ 自 2019 年 9 月 2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②√ 自2020年9月2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③√ 自 2021 年6月2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2)√ 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指:承担过经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标(含公开招标失败转直接发包)的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公路工程、厂区内部道路、小区内部道路除外),该工程承包内容须包含雨、污水管网。上述业绩为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是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为施工单位。 有效期自 2017 年 9 月 24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中标公示或中标公告须在省级以下(含)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需任何权限查询得到(投标人须在制作的标书中提供业绩的官方查询网址及截图); 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载明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资料为准;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须从投标人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对本企业诚信库的资料进行更新、补充,否则不予认可。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8 日 18 时 0 分 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京泰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文创大厦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15896408002 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C21幢508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1377566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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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永吉路雨污水分流改造施工20210928发布稿.pdf |
2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