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应缴纳 2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公司账号汇款到招标人收款账户(单位名称: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坛支行;银行账户:1105 0160 5200 0000 0955),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招标人邮箱(
4.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1 投标人通过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同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地址。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寄达时间以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逾期提交,电子版投标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下午14时
6.2开标地点:网络开标
七、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8.2 地 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69号中兴北方产业园4号楼
8.3
联系人***
联系人***
2021 年 9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