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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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01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两江新区悦来组团Q分区Q**-*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组织单位 **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 **:**:** 发布日期 ****-**-** 致各投标单位 : 根据**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两江新区悦来 |
招标项目编号 | 2021-01458 | 招标项目名称 | 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组团Q分区Q09-1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 ||||||||||||
招标组织单位 |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0-01 17:00:00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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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单位 :
根据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两江新区悦来组团Q分区Q09-1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需要,决定对本工程所需所需叠合板、楼梯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两江新区悦来组团Q分区Q09-1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2、招标范围:两江新区悦来组团Q分区Q09-1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所需叠合板、楼梯。
3、工程地点:两江新区悦来组团Q分区Q09-1地块
4、工程用量:约1895m3,以项目生产实际需用计划为准。
5、技术要求
5.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5.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质量及验收标准的规定,且符合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可的质量及验收标准。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重庆市建筑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及质量验收规程》(DBJ50/T-190-2014)《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标准》(DBJ50/T-190-2019)。
5.3构(配)件检测:原材料的相关常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均由投标方提供。
6、交货方式:投标方负责将预制构件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招标方负责卸货并指定专人在送货单上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账结算依据,卸货完成即为交货完毕,视为预制构件表观质量合格,但不免除投标方质量方面的问题。
7、风险承担:投标方承担预制构件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招标方承担构件卸货后的一切风险(不包含因投标方质量本身问题带来的风险)。
8、计量方式:预制构件方量按招标方签字盖章的图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销键预留洞等所占体积。
9、要求投标方采用的钢材品牌为达钢、萍钢、桂宝、威钢、昆钢、德钢、酒钢、重钢、水钢、攀钢、德胜、成实牌、桂万钢、柳钢、呈钢、水钢、玉溪仙福、冷钢、龙钢、立恒、武钢、涟钢、玉溪玉昆;水泥品牌为夏强、科华、富丰、小南海、亚东洋房、金顶、峨胜、双马、利森、华润、海螺、鼎鹿、鱼峰山、红狮、东骏水泥、灵象、晨狮(三环)、天恒、西南、野象、尖峰、石林华松水泥、华新红塔、玉珠水泥、贵州乌江、湖北金龙、贵州兰花、贵州乌蒙山、南方、西粼牌、富民金锐、台泥、华新盐井、青鹏; 预埋线盒品牌为联塑、川路、顾地。
10、价格执行
10.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价格包括所订产品的成品、生产、出厂检测、供应、包装、图纸深化设计、管理费(包含异地综合管理费)、税金、利润、装卸货、货到工地收货方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前期设计配合、现场协调、配合验收、每批次产品的例行送检、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10.2 投标方负责运输费和上车费,招标方负责下车费,招标方叠合板采取车上直接吊装方式,投标方报价中应考虑运输车辆等待时间。
10.3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10.4 调价原则
10.4.1混凝土调价原则
如遇预制叠合板、楼梯原材料混凝土的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则按招标发布当月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主城区C30含税价为基准期价格,实际供货当月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主城区C30含税价为报告期价格,(报告期价格-基准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0%,上下幅度在正负5%以内(包含5%)不作调整,超出正负5%之后,超出正负5%之外的部分按实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若上调幅度超过5%,则叠合板、楼梯混凝土结算价格=叠合板、楼梯合同价格+【(报告期价格-基准期价格)-基准期价格*5%】;若下调幅度超过5%,则叠合板、楼梯混凝土结算价格=叠合板、楼梯合同价格-【(基准期价格-报告期价格)-基准期价格*5%】。
10.4.2钢筋调价原则
如遇预制叠合板、楼梯原材料钢筋的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则按招标发布当日“我的钢铁网”重庆地区重钢、达钢、威钢对应型号发布的第一次价格的平均价格为基准期价格,实际供货当天的平均价格为报告期价格,(报告期价格-基准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0%,上下幅度在正负5%以内(包含5%)不作调整,超出正负5%之后,超出正负5%之外的部分按实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若上调幅度超过 5%,则超出部分的钢筋价格=供货当天的叠合板、楼梯工程量*含钢量*【(报告期价格-基准期价格)-基准期价格*5%】;若下调幅度超过 5%,则下调部分的钢筋价格=供货当天的叠合板、楼梯工程量*含钢量*【(基准期价格-报告期价格)-基准期价格*5%】。钢筋调差部分的价格直接在当月结算后的总金额中调增或调减。
11、支付要求
11.1 货款支付条件:每月15日为结算日,每月16日~25日为对帐期,即每月16日~25日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供应货款进行对帐结算;每月对账结算完成后,投标方当月月底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于次月30日前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75%,供货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剩余所有尾款。
11.2 支付形式:网银转账或以供应水泥的方式进行冲抵(优先考虑以供应水泥的方式进行冲抵,水泥品牌仅限于:冀东、华新、小南海、南桐、富皇及中建材旗下水泥)
12、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友好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生效
13.1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招标方执贰份、中标方执贰份。本合同应在双方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合同双方签章生效后,若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与本招标文件要约不符,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4、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5、招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日北京时间17:00时(如有调整,招标单位及时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16、供应商范围:具有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资质的供应商(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证书)。
17、本次采用投标形式进行招标,招标方以总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同时,考虑投标要求是否完全响应;材料质量是否保证;投标报价是否完整合理;材料供应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18、招标人基本信息
招标人名称: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坪支行
银行账号:237083053210001
招标人地址:***
邮编:400016
电话/传真:***
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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