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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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9 |
招标代理: |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城*排水有限公司、***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 |
关键词: | 绿化 施工招标 污水处理厂 改造工程 |
本招标项目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
建 设 规 模:本提标绿化改造工程整体绿化用地约14320.3㎡,铺装路面新建基础面积约1217.03㎡。
项 目 总 投 资:估算33771万元。
招 标 控 制 价:2976079元。
计 划 工 期:自发出开工报告之日起180日历天 。
招 标 范 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绿化种植,园路花岗岩铺设等相关景观附属内容。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6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 6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 (2)∶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还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5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8日9:00至2021年10月1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5.1金额:人民币5万元。
5.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5.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0月_14_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0 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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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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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