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8 |
---|---|
截止日期: | 2021.10.12 |
招标代理: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受[**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海峡化妆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对[****年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检验能力建设项目]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福顺恒[****]政招字第A-***号 二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海峡化妆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对[2021年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检验能力建设项目]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福顺恒[2021]政招字第A-413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及主要要求:见附表《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报名方式详见本章第四点。
四、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报名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进行采用无接触远程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约定购买时间之外的远程报名不予接受。本地或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将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附件)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289729498@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如下资料:
2.1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2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3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说明: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③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7.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0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层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层开标室
八、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出一次性质疑。质疑时效期间:投标人在公告期限内购买采购文件的,应在采购文件购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在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届满之日后购买采购文件的,应在项目信息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一次性质疑。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以《领取标书登记表》记载的时间为准。
九、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官网(https://www.fjifdc.org.cn/a)、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hzx.cn/)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采购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海峡化妆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330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邮编:350001
电 话:15985794671 传真:***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件***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帐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湖东支行 |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 |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 | 品目号 |
品目内容 |
招标要求和工作内容 |
数量 |
品目预算最高限价 |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 |
1 |
1-1 |
净化空调通风及自控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548000元 |
2170000元 |
21700元 |
1-2 |
实验台柜设备 |
1(批) |
309000元 |
||||
1-3 |
电气水系统设备 |
1(批) |
641000元 |
||||
1-4 |
设备所需配套装饰及安装 |
1(批) |
672000元 |
注: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成交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领取标书登记表 时间: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