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拜泉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项目无名一号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JZXFGS202101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拜泉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项目无名一号桥已由黑交发【2021】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拜泉县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阶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拜泉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项目无名一号桥;
2.2建设地点:拜泉县;
2.3建设规模:
序号 名称 中心桩号 全长(m) 全宽(m) 建设内容 备注
1 拜泉县同庆村-万宝村(C031)公路K4+816无名一号桥 4.816 33.84 8.50 全桥
2.4招标控制价总价:1790076.00元;
2.5计划工期:2022年4月1日至 2022 年 11月30日;
2.6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及总工最低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
3.8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与本工程招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 月27 日16时00分至2021年10 月8日16时00分。
4.2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 月20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20 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
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拜泉县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拜泉县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拜泉县
邮政编码:164700
联 系 人***
电 话:0452-7668860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园小区7号楼门市
邮政编码:161000
联 系 人***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