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7 |
---|---|
截止日期: | 2021.10.25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及所属专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及所属专业) *.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条件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邀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及所属专业)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申请。
内容 |
备注 |
|
1 |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 |
|
2 |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 |
|
3 |
油田地面专业甲级 |
|
4 |
油田地面专业乙级 |
|
5 |
气田地面专业甲级 |
|
6 |
气田地面专业乙级 |
|
7 |
管道输送专业甲级 |
|
8 |
管道输送专业乙级 |
|
9 |
海洋石油专业甲级 |
|
10 |
海洋石油专业乙级 |
|
11 |
油气库专业甲级 |
|
12 |
油气库专业乙级 |
|
13 |
油气加工专业甲级 |
|
14 |
油气加工专业乙级 |
|
15 |
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专业甲级 |
|
16 |
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专业乙级 |
|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第二标段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资质;第三标段具有油田地面甲级资质;第四标段具有油田地面乙级资质;第五标段具有气田地面甲级资质;第六标段具有气田地面乙级资质;第七标段具有管道输送甲级资质;第八标段具有管道输送乙级资质;第九标段具有海洋石油甲级资质;第十标段具有海洋石油乙级资质;第十一标段具有油气库甲级资质;第十二标段具有油气库乙级资质;第十三标段具有油气加工甲级资质;第十四标段具有油气加工乙级资质;第十五标段具有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甲级资质;第十六标段具有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乙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2018、2019、2020年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 0 万元。
成立日期晚于 2019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申请行业甲级的应具有本行业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申请行业乙级的应具有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申请专业甲级的应具有本专业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申请专业乙级的应具有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3.5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3.5.3 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3.5.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
3.5.5申请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
3.6申请人建立与本次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相对应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且有效运行。
3.7其他要求
3.7.1 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3.7.2 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7.3 2018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4.提供的其他资质证书(如有)
申请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提供取得的证书。
5.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5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申请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承包商资格准入操作手册”、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承包商申请文件编制操作视频”。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申请文件编制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210.12.194.197:8082/ZSY/index.html)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5.2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申请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申请人注册邮箱中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3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申请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两项工作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
6.1本次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递交的申请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5日08时00分。
6.2网上电子申请文件递交:考虑申请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申请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6.3此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申请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申请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
电 话:010-62065862、5844
电子邮件***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