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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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30 |
招标代理: |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济川街道北深沟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的济川街道北深沟河道整治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 工程地点:***济川街道三六村、苏城村。 *.*工程规模:北 |
1.招标条件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地点:泰兴市济川街道三六村、苏城村。
2.2工程规模:北深沟河道清障,河道清淤、河坡整理,设踏步排水井等。
2.3 招标工期:9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招标控制价:999507.56元,招标人期望值:949532.18元,凡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为无效报价。
2.6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工程内容。
2.7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2.8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4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第三年无质量缺陷付清。
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泰人社发 【2016】35号)《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按月的农民工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 (清单须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并由监理对照考勤花名册审核确认),如不能提供有效资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3)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其他:项目负责人***
4.5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作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迟到,或未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拒绝进入开标现场;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4.6本招标文件中社保材料须符合泰住建【2017】64号文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 时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苏国兴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1、有关授权委托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2、本招标文件及公告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必须是由社保部门出具,社保材料须符合泰住建【2017】64号文要求。
6.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 话:13852889923
招标代理: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 期:2021年9月27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1.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承诺书(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附件二: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一)电话:***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二)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权限:提出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