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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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2 |
招标代理: | 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塘溪镇塘头新村旁农田机耕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溪镇塘头新村旁农田机耕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塘溪镇塘头村股份经济**社,招标人为******塘溪镇塘头村股份经济**社,招标代理人为**************,建设资金由村股份经济**社新村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路 |
鄞州区塘溪镇塘头新村旁农田机耕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塘溪镇塘头新村旁农田机耕路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塘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塘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村专户支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鄞州区塘溪镇塘头村
规 模:新建284m长,4.8m宽农田机耕路
招标控制价 :731288元
计 划 工 期:10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机耕路等工程,具体详见预算书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6:00(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政府新综治办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塘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周工 电话:15267877892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