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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信息平台维保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7 标签: 四川省招标 成都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7
截止日期:2021.09.29
招标业主: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区:成都市
内 容: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信息平台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图文信息中心 **** 年 ** 号 采购部门 图文信息中心 采购预算(元) ***** 询价内容 询价函见附件 一、服务要求: *、本包件采用总体承包方式,由投标人全面负责以下内容 (*)运维期内投标人应对学校目标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全面的维护。 (*)系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信息平台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图文信息中心 2021 年 09 号
采购部门 图文信息中心
采购预算(元) 21000
询价内容 询价函见附件
一、服务要求:
1、本包件采用总体承包方式,由投标人全面负责以下内容
(1)运维期内投标人应对学校目标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全面的维护。
(2)系统故障及时处理,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3)及时修复安全漏洞,软件BUG,配合校方完成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
(4)根据校方需要适时开展培训
2 为确保投标人提供及时完善的服务,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目标管理信息平台售后服务承诺函。
3、定期巡检
成交供应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目标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状态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形成《客户服务单》给校方,对系统提示的各类错误警告及时上报,同时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法;如校方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工作内容须记录在《客户服务单》,并详细记载安装调试内容和结果,同时抄送给校方。日常巡检内容如下:
(1)目标管理信息平台配置文件;
(2)目标管理信息平台登录,查询检查(响应速度);
(3)收集用户一般性使用问题;
(4)检查目标管理信息平台程序文件是否有变化;
(5)检查数据库内应用数据量的变化等。
4、故障处理
4.1、电话服务
如果目标管理信息平台在维保期内出现一些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电话排除的故障,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故障信息后应立即以电话热线的方式进行支持,协助校方的系统管理人员解决所出现的系统故障。
4.2、远程服务
如果目标管理信息平台在维保期内出现系统瘫痪或反应速度超过系统设计的指标,系统版本升级等通过电话无法处理的操作时,成交供应商应在甲方发出故障信息后通过校方提供的有安全保障的技术手段支持下进行软件的远程运维服务。
4.3、现场服务
如果目标管理信息平台在维保期内,由于环境、设备、人为等原因,造成系统瘫痪或反应速度超过系统设计的指标等通过电话和远程无法排除的严重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在学院发出故障信息通知后4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现场,恢复系统的运行,在排除故障后24小时内将故障原因、解决办法、处理结果上报给图文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
5 功能升级
当校方的业务需求发生变化,需要系统提供方对系统进行功能升级或者增加业务模块。
6系统迁移
由于客观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成交供应商负责目标管理信息平台的迁移工作,包括数据迁移和系统迁移。同时负责新环境中目标管理信息平台的调试及试运行工作,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7.应急处理
投标人应制定在各种紧急情况(如:法定假日、重要政治活动、重大事件期间等特殊时期)的应急预案并演练,同时配备相应资源,按用户要求安排人员提供远程或现场服务,进行技术保障,确保第一时间处理运行隐患或威胁。
8.运维人员要求
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必须保持该运维项目组中不低于2人,提供名单及在职的证明。
9.保密要求
投标人及参与维护的人员必须保证所接触了解的用户系统环境、网络环境、应用软件、知识产权、系统数据、用户资料等的安全保密,不得泄露,不得随意变更业务信息。投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信息安全协议,并附运维人员的保密承诺。
10.企业资质要求
10.1 企业经营范围需具有教育咨询服务与软件产品开发资质。
10.2 具有职业院校目标管理信息平台,且配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10.3 具有针对职业院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专业建设过程质量监测与评估、教学运行质量监测与评估等的能力和专业团队,提供针对职业院校各类业务的各类评估模型≥50种,提供对应软件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10.4 具有针对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全国大数据平台且正常运行,提供软著证书。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起始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
2.服务地点: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天府校区
3.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运维期满且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100 %。
(3)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报价方式 1. 供应商自行下载报价函(见附件);
2. 供应商根据询价函的要求填写报价函并确认盖章;
3. 供应商将已盖章的报价函扫描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523891069@qq.com
报价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9日12:00(北京时间)
公告无效情形 询价通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之日,中间应间隔1个工作日,否则公告无效
报价无效情形 1、报价逾期的无效;2、报价函未盖章的无效;3、报价超预算的无效。
成交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经办人 周谦
联系电话 ***
投诉电话 028-64458854  028-6445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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