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徐州九鼎机电总厂遴选优秀代理服务机构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徐州九鼎机电总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现状,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jszrxz@126.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需进行现场报名: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缴纳形式:网银或电汇账户信息: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账户号:408030100100058490开户名: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徐州第一分公司
徐州九鼎机电总厂遴选优秀代理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九鼎机电总厂遴选优秀代理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1.名称:徐州九鼎机电总厂
2.地址:***
3.项目联系人***
4.项目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
3.联 系 人***
4.电 话:***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项目
1.名称:遴选优秀代理服务机构
2.数量:1项
3.采购需求:遴选优秀代理服务机构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且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2.提供拟投入到本标段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人员名单及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人数至少为3人,其中项目组长必须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投标申请人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接过大型工程类投资金额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招标代理业绩且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接大型货物类投资金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代理合同、招标公告、中标侯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
4.已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徐州市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在徐州市区具备不小于500平方的独立办公、开标场所和承担代理服务所必须的录音录像等监控设施设备(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
3.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现状,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jszrxz@126.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需进行现场报名:
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缴纳形式:网银或电汇
账户信息: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
账户号:408030100100058490
开户名: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徐州第一分公司
八、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30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30
3.开标地点:民主南路76号四季大酒店7楼788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4: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民主南路76号四季大酒店7楼788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李键
十、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邮箱的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以邮件形式对该通知进行回复,邮箱:jszrxz@126.com。
十二、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本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申请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投标申请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李键 联系电话***
地址:***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