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证明文件:
(1)自然人请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2)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若为“三证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组织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2.租赁能力:
(1)应答人是场地所有权人:须提供所有权人的产权证明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所有权证等,原件备查)。
(2)应答人是场地租赁权人:须提供能证明应答人是租赁权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人出具的相关文件、租赁合同等,且确保本项目拟租赁期限在场地租赁权人场地可租赁期范围内。
2.3.应答人须出具承诺书:内容为所出租的房屋使用权明确、合法;所租赁房屋无抵押、无债务纠纷。
2.4应答人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或代开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产品的投标/应答资格的;
(6)不同投标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应答的情形;
(8)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应答的情形;
(9)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投标/应答资料。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及其他说明承诺函。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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