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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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1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年唐尕昂乡乡村**及农牧村人居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HJS*** 我公司受***唐尕昂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年唐尕昂乡乡村**及农牧村人居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方案的批复》夏发改〔****〕***号文件精神,办理该 |
夏河县2021年唐尕昂乡乡村振兴及农牧村人居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XHJS019
我公司受夏河县唐尕昂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夏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夏河县2021年唐尕昂乡乡村振兴及农牧村人居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方案的批复》夏发改〔2021〕263号文件精神,办理该项目施工招标业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夏河县2021年唐尕昂乡乡村振兴及农牧村人居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2、建设规模:(1)让吾曼行政村完么道:墙面改造2915.50平方米,水泥抹灰2184.70平方米,新建240砖墙42.54平方米,树脂瓦带帽212.50米,拆除残垣断壁480米,新建挡土墙42.00立方米,铁艺生态护栏700.00米,屋顶改造752.24平方米。
(2)让吾曼行政村然寺塘:墙面改造3403.16平方米,水泥扶灰3462.89平方米,新建240砖墙14.70平方米,树脂瓦带帽301.20米,拆除残垣断壁375.00米,铁艺生态护栏400.00米,屋顶改造2786.38平方米。
(3)让吾曼行政村然墙道:墙面改造1890.98平方米,水泥抹灰1938.24平方米,树脂瓦带帽72.00米,拆除残垣断壁625.00米,铁艺生态护烂450.00米。
(4)唐尕昂行政村唐卡拉卡:墙面改造 2562.41平方米,水泥抹灰2615.23平方米,树脂瓦带帽574.00米,拆除残垣断壁185.00米,屋顶改造532.44 平方米。
(5)唐尕昂行政村唐可咱:村内绿化1700.00平方米,透水砖铺装 1425.00平方米,铁艺生态护栏272.50米,墙面改造5786.86平方米,水泥抹灰3340.80平方米,新建240砖墙 149.23平方米,排水沟65.00米,盖板70.00米,安装水泥管13.00米,安装道牙200.00米,井盖3个,绿化种植土换填200立方米,混凝土路面 185 平方米、树脂瓦带帽63米,屋顶改造664.37平方米,卷闸门喷漆190平方米,铁艺生态护栏900米,成品花箱1.1m*0.6m 17个。
(6)唐尕昂行政村吉仓拉卡:墙面改造 423.16平方米,屋顶改造469.26平方米。
(7)唐尕昂行政村高吉拉卡:墙面改造4054.00平方米,水泥抹灰2358.72平方米,屋顶改造951.65平方米。
(8)唐尕昂行政村草咱村:墙面改造3751.00 平方米,水泥抹灰1691.50平方米,铁艺生态护栏27.50米,屋顶改造579.00平方米。
(9)唐尕昂行政村黄茨滩:墙面改造2241.94平方米,水泥抹灰486.91平方米,屋顶改造25.40平方米。
(10)水龙行政村水龙口村:墙面改造3820.36平方米,水泥抹灰1317.70平方米,屋顶改造570.51平方米,新建240砖墙259.43平方米,树脂瓦带帽169.10米,入口标识修复1座。
(11)水龙行政村水龙昂村:墙面改造1433.76平方米,水泥抹灰1528.81平方米:
(12)水龙行政村山卡岭1、2自然村:墙面改造10780.95平方米,水泥抹灰4226.40平方米,砂浆抹面 2150.00平方米,屋顶改造1860.24平方米,新建240砖墙406.80平方米,拆除残垣断壁 98.00米,树脂瓦带帽226.00米,铁艺生态护栏1500.00米,入口标识修复1座。
3、建设地点:夏河县唐尕昂乡相关村庄。
4、资金来源:2020年及2021年危房改造存量资金及通过多渠道筹措解决。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2、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指 2018年10月1日之后,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业绩不做强制性要求,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取时间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开标前五日携带《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两套(正本1套、副本1套)及投标资格审查通知(大表,一式4份)到夏河县唐尕昂乡人民政府招标办公室备案,并将通过审查的备案表及申请书1份送至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股,备案不通过或在开标前未按要求递交备案资料的投标人不予投标,后果自负。【注: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和投标资格审查通知(电子版)请联系我公司获取。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主要内容有: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安全生产许可证;d、开户银行许可证或最新银行资信证明;e、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f、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6、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
7、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nzrmzf.gov.cn)夏河县电子招投标系统”上注册,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流程详见《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平台”中“网上服务大厅”。
2、获取招标文件网站: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nzrmzf.gov.cn)夏河县电子招投标系统。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7日18:00时至 2021年10月09日18时00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好联系方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 2021 年10月21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线上投标)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网上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准备并完成网上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2)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夏河县唐尕昂乡人民政府招标办公室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网银或保函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到夏河县唐尕昂乡人民政府,转账、电汇时投标单位必须将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填写在用途、备注或附言栏内。并于开标前持汇款单到夏河县唐尕昂乡人民政府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对其产生的无效投标等不利因素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
开户单位:夏河县唐尕昂乡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夏河县唐尕昂信用社
帐 号:750810122000003458注:1、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若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开标现场以夏河县唐尕昂乡人民政府出具的保证金到账凭证为依据。
六、监督单位:
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夏河县唐尕昂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春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1193998674@qq.com
甘肃春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