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7 |
---|---|
截止日期: | 2021.10.09 |
招标代理: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年员工健康体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章第三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AGJ*********-QG 项目名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年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政府 |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临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健康体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章第三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AGJ202108011-QG
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健康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79万元(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最高限价:79万元;单价最高限价:男性680元/人,女性760元/人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2021年员工健康体检项目 |
1 |
项 |
约79万元(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杭州市临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健康体检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
单价最高限价:男性680元/人,女性760元/人 |
合同履行期限:自体检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特定资格要求:
(1)临安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体检资质和能力的综合性医院,并已经有二年以上的运作,具备一定的承接团队体检的经验;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发售地址:***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hongxy@zjsct.cn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洪小雨,联系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 号:7331610182600126385;
注:通过电子邮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51号集采中心五楼1号开标室
3、疫情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方式或邮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3.1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浙江健康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杭州市环城北路51号集采中心五楼1号开标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磋商期间联系方式***
3.2邮寄送达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6室,联系人:洪小雨 联系电话:18768473226。各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3.3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
3.4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
3.5其他说明: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供应商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员遵守杭州市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3.6未到现场开标的视作对开标无异议。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51号集采中心五楼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不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2. 质疑和投诉:
2.1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临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