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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乡镇公墓地项目招标公告(E3213010313105353003005)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墓地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7
截止日期:2021.10.14
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乡镇公墓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项目名称***乡镇公墓地项目 标段编号E**********************标段名称***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关键词: 墓地
 
招标公告正文

[0]沭阳县乡镇公墓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5353 项目名称 沭阳县乡镇公墓地项目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5353003005 标段名称 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9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10月9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353003005

   沭阳县追思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的沭阳县乡镇公墓地项目已经沭发基[2021]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韩山镇韩山路东侧。

1.2 工程规模:

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含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公厕、门阙、焚烧炉等。

1.3 工    期: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6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5%;工程竣工验收2年后再支付剩余款项。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8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标段: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

注:本次招标项目沭阳县乡镇公墓地项目共设有8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沭阳县沂涛镇公墓地建设工程;二标段:沭阳县扎下镇公墓地建设工程;三标段:沭阳县潼阳镇公墓地建设工程;四标段:沭阳县龙庙镇公墓地建设工程;五标段: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六标段:沭阳县塘沟镇公墓地建设工程;七标段:沭阳县章集街道东小店公墓地建设工程;八标段:沭阳县华冲镇公墓地建设工程。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8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1.7 本标段预算价为105.40368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05.403684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

4.6、项目负责人***

4.6.1项目负责人***

4.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6.3项目负责人***

4.6.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8日 09:00至2021年10月09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0631523,联系人***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追思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沭阳县苏州东路19号中国银行14楼

地  址:沭阳县杭州东路汽车运输公司3楼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15370500708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600

邮  编:223600

E-mail:/

E-mail:/

 

 

2021年09月27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353003005

   沭阳县追思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的沭阳县乡镇公墓地项目已经沭发基[2021]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韩山镇韩山路东侧。

1.2 工程规模:

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含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公厕、门阙、焚烧炉等。

1.3 工    期: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6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5%;工程竣工验收2年后再支付剩余款项。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8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标段: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

注:本次招标项目沭阳县乡镇公墓地项目共设有8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沭阳县沂涛镇公墓地建设工程;二标段:沭阳县扎下镇公墓地建设工程;三标段:沭阳县潼阳镇公墓地建设工程;四标段:沭阳县龙庙镇公墓地建设工程;五标段:沭阳县韩山镇公墓地建设工程;六标段:沭阳县塘沟镇公墓地建设工程;七标段:沭阳县章集街道东小店公墓地建设工程;八标段:沭阳县华冲镇公墓地建设工程。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8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1.7 本标段预算价为105.40368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05.403684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

4.6、项目负责人***

4.6.1项目负责人***

4.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6.3项目负责人***

4.6.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8日 09:00至2021年10月09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0631523,联系人***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追思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沭阳县苏州东路19号中国银行14楼

地  址:沭阳县杭州东路汽车运输公司3楼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15370500708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600

邮  编:223600

E-mail:/

E-mail:/

 

 

2021年09月27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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