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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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30 |
地 区: | 广安市 |
内 容: | 根据工作需要,***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采购方)对“**省***前锋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代*水厂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省***前锋区农村安全 |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采购方)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代市水厂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代市水厂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第三次)。
资金来源: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
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
(四)付款方式: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并经过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注:成交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服务商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提供承诺函);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
(七)服务商具有:至少具有1名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六)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三、竞价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的不需)、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
注: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要求
(一)基本情况
1、代市水厂迁建工程主体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二)服务内容
1、建设项目环评应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严格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强化环境管理要求,在明确产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基础上,针对产业资源、环境制约因素提出定位、布局、结构、规模、重大环境基础设施等的优化建议以及项目的负面清单。在环评中强化环境风险识别、重大风险源分析和综合预测。
2、进一步明确项目环评编制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以识别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和优化规划方案及环保对策措施为目标,重点针对工业企业、环保措施、达标排放情况与原规划内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环保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变化及与原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一致性、原规划环保对策建议有效性,提出后续规划的环保要求。
3、强化项目环评质量监督,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编制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质量低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开。
(三)技术要求
1、现场调查。我方签订合同后,服务商对项目及周边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为环评报告表编制提供依据;
2、规划环评报告表编制。编制机构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调查情况,编制项目环评报告表。环评报告表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结论及附表等。环评报告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
3、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报送审查部门进行评审、验收,并负责审查通过。
(四)服务期限
成交服务商在成交后需在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五)付款条件及方式
乙方完成本次服务内容,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全部服务费用。
说明:服务商依法缴纳的税费及需按法律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由服务商自理。(并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
(六)资料装订要求
①通过报名审查的申请人须提供密封胶装成册的资审资料;②报价函单独密封;③密封袋上须注明公司信息、项目名称、在年月日时分不得开启字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④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成交规则
本次报价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无二次报价),报价函加盖服务商鲜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未加盖服务商鲜章的报价表视为无效报价。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服务商,成交服务商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采购合同(合同范本详见附件3)。
注:1.此次报价不得低于最高限价格的75 %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2.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前以转账方式提交成交价格的10%作为此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待此项目批复完成后,经供应商申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报价要求的服务商不足3家。
(三)成交服务商应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未在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服务商负责。
六、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
(1)请各意向服务商于2021年9月 28日至2021年9月 30日12:00前,将加盖鲜章的报名资料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到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国际19楼水利股二室,进行报名,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公开竞价环节。
(2)请各意向服务商于2021年9月 28日至2021年9月 30日12:00前,将加盖鲜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805827053@qq.com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安前锋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748 6450 5150 2757
交款时间:截止2021年9月30日12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缴款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除中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退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报名后未按时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2)以恶意串标、围标等方式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经查证属实的;(3)中选人中选后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七、文件响应时间及地点
响应时间: 2021年 9月30日 15时 00 分。
响应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前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f.gov.cn/)、鑫鸿集团官网发布。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我公司对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且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