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7 |
---|---|
截止日期: | 2021.10.19 |
招标代理: | 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 月 ** 日**点**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S-****-*** 项目名称:***新**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 |
项目概况
抚顺市新宾县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 10 月 19 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S-2021-005
项目名称:抚顺市新宾县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201.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1.4万元
采购需求:对项目区内进行历史遗留废弃工矿生态治理。主要治理工程包括:危岩清理、回填、平整、客土、种植恢复林地、后期管护工程等工程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落实。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并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经理需具备:
1、设计负责人***
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4、其它要求:
(1)施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9 月28 日至2021 年 10 月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10 月19 日13 点 30 分 整(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 2021年10月9日16:00时前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LNZS56678666@163.com,主题为本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新宾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名 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李石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0705021809200002590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