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7 |
---|---|
截止日期: | 2021.10.14 |
招标代理: | 湖南永州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第一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第一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沱江镇豸山路金**苑商业管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救护车 医院 |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7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华县沱江镇豸山路金龙华苑商业管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2021]0109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WX-永-2021-093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
1批 |
320000.00 |
5.服务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经营相关内容范围的合法注册公司。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本项目须提供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和参加社保人员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领取或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提供的资
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签署完整,一式贰份。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时间:2021 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询价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8楼)。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
地 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永州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超群 电 话:***
地 址:***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