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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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30 |
招标代理: |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零星合并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军某部,招标代理人为************,建设资金上级拨款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元(另有**万属于机动费用,不在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零星合并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上级拨款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1006801元(另有20万属于机动费用,不在清单范围内,不参与报价)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解决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招标范围:2021年零星合并工程施工。
规模:/
计划工期:按照各项目实际单独约定。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军队、浙江省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公开报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非“三资”企业,无外商投资背景。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出具2021年6月、7月、8月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为自行从政府社保管理网站下载打印加并盖投标人公章的参保证明,或由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
3.2.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军队工程建设、采购管理部门公布的供应商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或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招标代理人将在投标报名时和评标时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代理)人将否决其投标。
3.6本项目为军队项目,投标单位中标后,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需无条件接受部队保密和政治审查。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事宜,所有报名单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后留存。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费用:300元,以支付宝形式报名现场支付。
资料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须注明“2021年零星合并工程”)、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社保证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注: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须为2021年6月、7月、8月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为自行从政府社保管理网站下载打印加并盖投标人公章的参保证明,或由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
5、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5.1投标报名单位经招标(代理)人资格核查通过后,在通过核查的报名单位中摇号随机抽取7家作为拟邀请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以招标(代理)人通知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