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起重机械维保询价采购
采购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银川采购中心
采购编号: WZYC-FWXJ-2021090661
采购人:
报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资质以上。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化工或火电行业起重机械维保业绩合同2份。 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物资分类: 通用设备->起重设备及配件;服务->其它;服务->生产服务;服务->综合服务;服务->勘察设计;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主要技术要求: 起重机46台、电葫芦162台,共计208台。1.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及起重机维保相关的规范要求对烯烃一分公司一、二套装置46台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每半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起重机的正常状态。2.乙方应当协助烯烃一分公司整改地方政府部门在起重机年度检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保证顺利通过地方政府部门对起重机进行的年度检验并协助取合格证。3.排除起重机械日常运行故障,协助烯烃一分公司完成起重机载荷试验(甲方提供配重)并出具报告。4.乙方每月对162台电动葫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完成并上报维保记录;每年12月1日起联系第三方具有检验电动葫芦资质的相关单位对162台电动葫芦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