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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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5 |
招标代理: | 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粮食监察执法队(***粮油质量监测站)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设备、耗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观沙岭街道银杉路***号枫林家园****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 |
项目概况 设备、耗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19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5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分析仪器 | 设备、耗材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套 | 837855 | 837855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第2次)
2.1、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2.1.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3、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4);
2.1.4、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1.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1.7、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2.1.8、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本文中近三个月指的是2021年5月-2021年9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无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3、递交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229号枫林家园1911号。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粮食监察执法队(长沙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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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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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9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