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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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9 |
招标代理: |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招标序号:景招B【****】***号 一、招标条件 *******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飞云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 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
招标序号:景招B【2021】159号
一、招标条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飞云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21〕108 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
(2)建筑规模:飞云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景宁县东坑镇。主要内容为1、护岸修复244.81m,堤脚加固400m,修建仿木栏杆190m;2、河道清淤1371m³,拆除堰坝3座;3、绿化修复1811.16 m²及补种乔木及灌木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飞云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2202658.00元(其中含税预留金113386.00元,含税暂估价82840.00元,不下浮)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技术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投标人要求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6、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
7、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书面或电子版不记名索取: 2021 年 9 月 26 日起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景宁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3号楼(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9:30 时前以投标确认函形式通过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
七、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56号 地址:***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人***
电 话:13867089063 电 话:13754293683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