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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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08 |
招标代理: | 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芦沟镇裴西村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芦沟镇裴西村污水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 二、**************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芦沟镇裴西村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单位:***芦沟镇裴 |
芦沟镇裴西村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芦沟镇裴西村污水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
二、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芦沟镇裴西村污水治理工程
2.招标单位:建湖县芦沟镇裴西村村民委员会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0月15日
4.质量要求:合格
出水水质标准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3462- 2020)一级A标; 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标。
5.工程地点:建湖县芦沟镇
6.工程内容: 芦沟镇裴西村污水治理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估算价:315792.35元
8.标段划分:一个
四、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联合体和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
1、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派代表携带下列资料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8日下午17时前到建湖县住建局一楼(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施小兰,联系电话***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委托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方承诺书(可登录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jh.jsnc.gov.cn通知公告栏该项目内下载)。
注: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 投标单位必须在2021年10月8日17:00前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九、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注意安全,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芦沟镇裴西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建湖县芦沟镇裴西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