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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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3 |
招标业主: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兰州市 |
内 容: | ***************(以下简称方大炭素)计划于****年**月**日就废有色金属进行电子招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废有色金属招标 二、招标内容 废有色金属 三、招标方式、时间、地点 (一)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二)招标时间:****年**月 **日**:**。 (三)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计划于2021年10月14日就废有色金属进行电子招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废有色金属招标
二、招标内容
废有色金属
三、招标方式、时间、地点
(一)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二)招标时间:2021年10月 14日14:30。
(三)招标地点:方大炭素综合办公楼一楼A117室。
四、报名方式:
(一)响应招标的单位,请在2021年10月13日9:00前将标书、报价单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iaoshoufupin@fangdacarbon.com),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
(二)具体事宜与招标联系人***
五、标书费、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结算方式:
(一)标书费50元,用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方大炭素财务部,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 号:2703026709022102340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
1.预中标单位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25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双方最后一次交提货时给予转抵货款;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需方有损害供方利益的行为或执行合同约定造成提货延期,供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2.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单位,按照废标处理。
(三)结算方式:
款到发货(按供方实际检斤重量结算) 。
六、投标办法: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标的物的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单发出后,投标人在开标前可对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单进行修订、补充和二次投报,同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告诉招标人。
(三)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单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报价单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五)投标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必须提供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的投标委托书。
(六)开标当日,投标人用于联系业务的电话或邮箱必须保证通畅;招标人发布报价信息后,投标人必须按照通知或公告中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报价。
(七)标书或报价单未按照公告要求制作且与公告内容不符的,按照废标处理。
(八)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九)其它未尽事宜,以招标人的临时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方大炭素销售公司
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
八、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18007089033(公司党委副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销售公司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