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4 |
---|---|
截止日期: | 2021.10.11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分公司地面生产辅助劳务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广厦建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铜川分公司地面生产辅助劳务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铜川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JSGS20210922501
2.2 招标项目名称: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铜川分公司地面生产辅助劳务服务项目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1)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铜分公司对陕西铜川西川煤矿地面生产辅助以及与上述工作关联的附属等工作进行招标并签订合同;
(2)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对甘肃张掖山丹花草滩煤矿地面生产辅助以及与上述工作关联的附属等工作进行招标并签订合同。
2.4 服务地点:陕西铜川西川煤矿、甘肃张掖山丹花草滩煤矿
2.5 服务周期:暂定二年(不足二年与目前煤矿托管协议合同期限保持一致,如托管协议续签或终止,则该合同同步续签或终止)
2.6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标准)
2.7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选择1个单位中标,各委托人依照招标范围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3 2018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电汇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10 月9日17﹕00时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汇至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投标。
户 名: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08010100100690810(以到账为准)
4.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4.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9月 24日至2021年9月30日
7.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授权委托书、标书费交纳凭证、投标人联系方式***
7.3交纳标书费的账户同4.1交纳保证金的账户。
7.4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5发票的获取:投标人请扫描以下二维码(附后),及时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票。
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1日15时30分,
地点: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徐矿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网址:http:///,http://bid.xkjt.net/bid_ol/home/index.do。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铜川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张掖山丹花草滩煤矿、陕西铜川西川煤矿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山路7号
邮 编: / 邮 编: 221006
联 系 人: 曾部长 联 系 人***
电 话: 0516-85321637 电 话: 0516-85320157
传 真: / 传 真: 0516-8532034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