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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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9 |
招标代理: | 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翟家河乡程家河村代家庄组至柳湾村组道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ZJHCZDLWX-******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翟家河乡程家河村代家庄组至柳湾村组道路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政 联系人 姜华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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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翟家河乡程家河村代家庄组至柳湾村组道路维修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9-26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9-29 00:00:00 |
采购单位 | 庆城县翟家河乡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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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翟家河乡程家河村代家庄组至柳湾村组道路维修项目 | ZJHCZDLWX-202109 | 工程-施工 | 248491.8(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翟家河乡程家河村代家庄组至柳湾村组道路维修项目已由庆发改〔2021〕1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城县翟家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乡镇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ZJHCZDLWX-202109
项目名称:翟家河乡程家河村代家庄组至柳湾村组道路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庆城县翟家河乡程家河村
工程规模:人工配合机械推运、平整路基并碾压,上面铺10cm厚天然砂砾路面,道路长度为4.60公里,路基宽度为:4米宽天然砂砾路面+两侧各0.50宽土路肩,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平整、碾压23000平方米,铺设10cm厚砂砾石18400平方米。
标段划分:无。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招标控制价:248491.80元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3.2投标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4 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5 投标企业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纳完税证明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3.7 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1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 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获取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1年9月29日23时59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六、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1年9月29日23时59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优选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强的企业),同时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1日。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及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要求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凤凰大境13栋二单元2702),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城县翟家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庆城县翟家河乡街道
联系人***
电 话:1519362302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凤凰大境13栋二单元2702
联系人***
电 话:0934-8272089
2021年9月2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