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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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1 |
招标代理: |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一、****轨道开发有限公司的****地下空间招商体验中心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路 所属地区:**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 |
一、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的太湖新城地下空间招商体验中心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
二、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吴中区太湖新城东太湖路 所属地区:吴中经济开发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605平方米招商中心装修。
(3)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总工期51个日历天。
四、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0001 |
标段内容 |
太湖新城地下空间招商体验中心装修工程 |
合同估算价(元) |
1642224.13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6.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6.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6.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6.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含)以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
7.2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7.3本工程采用2021年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单位-建筑装饰类承包商名录,本项目牵头方必须在此名录库内。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①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四)类似业绩:企业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31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含)以上;(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并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核查,否则为无效投标);近三年指2018年9月至今,以竣(完)工验收报告明确的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业绩必须是牵头方的业绩。不符合要求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相关材料请在网上自行下载。图纸请至代理机构下载。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300元,开标时现金缴纳,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15: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明溪路18号二楼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
八、其它事项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2.本工程执行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的通知”。
3.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件和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文件。
4.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的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注:联合体单位投标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都参与考评)
5.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夏辉华、陈成凯 传真: 0512-65159780 电话:***
2、建设单位:苏州吴中轨道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星 联系电话***
十、本项目公告期:2021年09月24 日起至2021年09月27 日
十一、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