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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湖生态美丽河湖创建控源截污排查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4
截止日期:2021.10.14
招标代理: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区工作委员会关于东沙湖生态美丽河湖创建控源截污排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沙湖生态美丽河湖创建控源截污排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工业园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区工作委员会关于东沙湖生态美丽河湖创建控源截污排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沙湖生态美丽河湖创建控源截污排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X2021-Y-C-021-001号

2、项目名称:东沙湖生态美丽河湖创建控源截污排查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预算:人民币 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按苏州工业园区美丽河湖控源截污项目要求,东沙湖社工委负责组织开展两条河道及周边部分道路排口全覆盖专项排查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交办至相关地块处置。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排口专项排查服务单位。

2)服务工作内容:加强东沙湖辖区2021年度生态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对沿河及周边区域排口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报告发现的雨水管网雨污混流及非雨出流情况,形成项目成果报告。

3)服务范围:东沙湖片区内的两条河道及周边区域,包括园区23号河 (北起沙湖,南至港田路,东沙湖辖区河道全长3154m)、园区19号河(西起沙湖,东至青秋浦,河道全长2434m),对沿河及周边区域雨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摸,最终形成排查成果报告。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完成全部排查服务工作并出具项目成果报告(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

2、供应商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下载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3、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未参与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开标当日投标人(供应商)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抵达开标(磋商)现场参与开评标(磋商)活动,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项目的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①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时间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②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3.4.2中提到的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③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供应商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按制作工具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封面上进行电子签章后,投标制作软件工具会制作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JSTF)和非加密文件(*.nJSTF),园区采购系统中需上传加密文件(*.JSTF)。

④招标(采购)文件补充(更正)后的修订操作:供应商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文件(*.JSCF)后,如需调整电子投标文件,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打开之前已经做好的投标(响应)文件,在“浏览招标(采购)文件”页面上点击导入“导入答疑文件”后,按照更正(补充)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调整,生成最终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JSTF)并上传园区采购系统。

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投标中,按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操作是供应商对整个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除对投标(响应)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外,不再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响应)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本采购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6、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要求的文件除外)

本采购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6、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要求的文件需在成交公告时对外公示,故供应商如涉及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要求的文件时,必须将盖有公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⑦供应商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

⑧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

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第三步:生成投标(响应)文件过程中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电子营业执照在投标(响应)文件封面共同签章对投标(响应)文件确认。

备注:如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涉及的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步骤可使用CA证书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中的CA证书签章和国家市场监管局的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均为有效签名章。

4)开标、评标

①开标时,供应商须至开标(响应)现场参与开评标(响应)活动,未按要求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②澄清、二次报价

a、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

线上澄清时,供应商代表可使用自行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或使用交易中心专用电脑进行线上澄清,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填写澄清确认资料,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后提交。

b、本项目参与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家采用线下纸质二次报价:

供应商代表进行线下澄清和二次报价时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澄清和二次报价: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供应商的澄清和二次报价采用纸质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上述(②)授权委托书明确的授权代表签字。

C、如线上澄清出现异常情况,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线下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以线下纸质澄清为准。

四、磋商时间和地点

1、网上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保证东沙湖生态美丽河湖创建控源截污排查的顺利进行,故在防疫期间进行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区工作委员会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D2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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