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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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08 |
招标业主: |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蠡湖大道****号*栋***,报名联系人:许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XGJCG** |
项目概况
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204,报名联系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XGJCG2021-152
项目名称: 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90000
最高限价(元): 6900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69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否 | 1 | 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 | 1 | 690000 | 年 | (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卫健委等部门对医疗废弃物焚烧处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集中收集、运输和焚烧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各类病菌的传染源,切断医疗废弃物病菌的传播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对采购方医疗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 (2)处置范围: 1.采购方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包括各类医疗废弃物(HW01)(包含: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废物;不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 2.采购方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药物药品(HW03)(液体)。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服务项目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需求; (5)单价最高限价: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单价不超过2.2元/床日;危险废弃物处置费用单价不超过5.36元/千克 ,投标报价高于各单价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必须为医疗废物,核准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处理的废弃物);
4)投标供应商如自身运输医疗废弃物的,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与运输方的有效合同、运输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运输方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
5)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公司成立在2021年2月以后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9月24日 至 2021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204,报名联系人***
方式: 现场获取,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
售价(元): 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0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楼106会议室 )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1年10月0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普信COPO 2号楼1楼106会议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在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普信园区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苏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园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
(2)报名时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