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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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9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电器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水利局|项目开标时间:****-**-** 【项目概况】 ***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电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水政监察执法大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 |
【项目概况】
蕲春县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电器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蕲春县水政监察执法大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CSLCG-202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1】1171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电器采购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19.3(万元)
6、最高限价:19.3(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蕲春县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电器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8、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器设备类销售内容。
(2)供应商应为蕲春县2021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电器类)。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25日至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水政监察执法大队
3、方式:
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蕲春县水政监察执法大队(湖北省蕲春县蕲春大道39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系统记载或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水利局
地 址:湖北省蕲春县蕲春大道396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59756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