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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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2 |
招标代理: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省梅村高级中学空港分校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KGFX**标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梅村高级中学空港分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调整**省梅村高级中学空港分校建设规模及总 |
关键词: | 中学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空港分校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KGFX51标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空港分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调整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空港分校建设规模及总投资的批复 锡行投许[2021]1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KGFX51标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新吴区薛典路东侧、走马塘北侧、北邻312国道 | |||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6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学生课程中心、学生宿舍、图文信息中心、学术圆环、文体馆、体育看台、食堂、游泳馆、教职工停车(含人防工程及设备)、风雨连廊及相关附属用房等部分。本工程为大型公共建筑并采用装配式技术。 ,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 | |||
2.1.3 合同估算价:5300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41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等 ,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
(1)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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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19/09/2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09/2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1/06/2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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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5.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6.1 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7:30 至2021年09月29日 17:30 ;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2日 9:30 |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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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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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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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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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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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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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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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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