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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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9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关于为【吴滩镇郎家村红色美丽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吴滩镇郎家村红色美丽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人 *****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暂无评价 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项目名称 | 吴滩镇郎家村红色美丽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采购人 |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暂无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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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107-500116-04-01-488814 |
项目规模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江津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招标代理 多个服务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一 |
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交易登记备案、送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组织开评标、公示评标结果、移交招标存档资料等。具体服务内容按照江津区发改委《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通知》(津发改委〔2021〕21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事宜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试用)》中另行约定。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1.经招标人认可后的招标文件,代理人未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督部门同意不得做任何修改。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若情节严重的,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代理人必须严格遵守廉政保密纪律,如有发现违反相关廉政保密纪律,自行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3.遵守现行招投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过程的真实、合法、合规、有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招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提交招标人审核;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委托。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交易登记备案、送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组织开评标、公示评标结果、移交招标存档资料等。具体服务内容按照江津区发改委《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通知》(津发改委〔2021〕21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事宜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试用)》中另行约定。 服务周期:全面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即止。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服务周期:全面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即止。 |
服务金额 | ¥30,000.00元 至 ¥52,320.00元 |
金额说明 | 各中介服务机构在选取时间前报名上传响应方案,并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评估测算后在区间价之间填报服务价格。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1-09-29 09: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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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13983235983) |
监督举报电话 | 023-47891010 |
备注 | 无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微信图片_20210924091634.jpg 微信图片_20210924091647.jpg |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