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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集团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中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地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4
截止日期:2021.10.19
地 区:无锡市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集团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中介机构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述 *.* 项目概况:**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地铁*
关键词: 地铁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集团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中介机构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述 
2.1 项目概况: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无锡地铁1号线无锡火车站至人民医院站共8站7区间作为此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具体包括无锡火车站、胜利门站、三阳广场站、南禅寺站、谈渡桥站、太湖广场站、清名桥站、人民医院站共8个站点及其间7个区间,目标资产账面净值约为40亿元。本项目公开选聘中介机构服务,接受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单独投标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完成尽职调查、方案设计、重组税筹、产品申报发行的各项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平稳、有序推进。联合体成员最多设置4家且须包含发起人财务顾问,其他与招标范围(2)无关的角色不得参与投标。
2.2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公募REITs中介机构服务,包括(1)提供公募REITs实施方案;(2)提供/组织相应机构提供公募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财务顾问(符合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相关规则)应承担的专业机构服务;(3)聘请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税务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客流预测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公募REITs申报所需各项专业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平稳、有序推进;(4)为本项目实施之目的,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方案设计、财务咨询、监管沟通、产品发行等专业性意见和建议;(5)与发改委、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和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确保产品申报符合各项政策要求;(6)完成目标资产公募REITs项目发行。
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进行局部调整的权利。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2.4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3900万元
2.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2 投标人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自2016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提供承诺书,见招标文件八、承诺书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5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人总部投标;
3.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不得参与过且不得正在参与其他地铁行业基础设施REITs项目(提供承诺书,见招标文件九、承诺书2)。
(4)发起人财务顾问和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不得为同一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提供承诺书,见招标文件九、承诺书2)。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成员不得包括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税务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客流预测机构;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明确角色与分工,并在方案中落实业务与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4日14时00分至2021年9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将招标文件费用500元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至招标人账户,并须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同时发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扫描件至招标人邮箱:337410320@qq.com,并须备注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邮箱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无锡交行河埒口支行
帐    号:3220 0061 1018 1701 76860
4.4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将于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2221室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开标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222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地铁招标采购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E-Mail:3374103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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